产品认证流程
一、企业申请:
l 企业在申请产品认证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a)《产品认证申请表》;
(b)申请认证组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2000标准或等同采用的标准)复印件(已取得时);
(d)申请组织的质量手册和与产品认证有关的控制文件(若通过TL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不提供);
(e)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介绍、生产工艺流程、执行标准、产品描述、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f)应提供产品描述中所列及的所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的型式试验报告或组织对其材料进行的工艺试验报告或组织用其材料做成成品后的型式试验报告;
(g)产品认证申请书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商标证明文件、照片等。
注:初次申请企业可参考《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
二、受理评审
泰尔认证中心受理部组织授权人员对组织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评审。
经评审认为提交的文件资料齐全,满足TLC的要求,信息充分,拟认证产品符合TLC的业务范围,且TLC有能力为其提供认证服务;受理部与组织签订产品认证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向组织收取认证费用,同时将申请组织的所有申请资料转审查部。
提交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能满足要求的,通知申请组织补充相关文件或资料,组织应及时将修改补充的文件或资料寄送TLC,在通知书发出三个月后仍不能补充的视为放弃认证申请。
三、质量体系检查/产品检验
(a)泰尔认证中心受理部将合同信息及必要文件传递到审查部和分包检测机构,以便其及时安排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
(b)工厂检查由审查部具体安排,检查组按照《工厂审查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检查。
(c)泰尔认证中心受理部根据企业意向向相应的检测机构下达检测委托书及收费通知书(如果企业没有意向,受理部应本着就近和均衡的原则安排检测任务)。接到任务的检测机构应通知组织将样品寄送到检测机构或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组织现场进行检测,检测实施按TLC《产品检测控制程序》和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进行。
(d) 检验中心根据具体产品标准、认证细则及结构的特性要求,通知申请企业准备好被检测的样品及附件;
(e)申请认证的产品检验完成后,检验中心出具认证检验报告并一式两份交到泰尔认证中心,其中一份由泰尔认证中心加盖标识后,随产品认证证书一同发放至企业。
四、评定
泰尔认证中心评审部根据汇总资料(企业申请资料及受理资料、质量体系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进行评定。
五、颁发产品认证证书
评定通过,则由泰尔中心审核批准发证。